一是搭建优质平台。全县共整合3000万元资金,对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奖补,稳步夯实乡村文化服务基础,推动基层文化由单一阵地式服务向“阵地+流动+数字化”转变。二是加大监管力度。通过结对帮扶、人员管理、绩效考核等举措,实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监管“三统一”,持续规范完善基层文化市场。三是强化成果运用。依托“智慧新干”文化平台和数字图书馆,开通城乡图书“通借通还”等服务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有文化志愿者700余名、业余剧团22个、文化志愿服务品牌12个,实现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(社区)全覆盖。